概况信息

    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市政府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办事机构。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设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指挥、通信、警报及结建地下室和重点经济目标防护的建设、管理与开发利用。

    (四)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及其他各项保障方案。

    (五)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组织、训练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对公民开展人民防空专业教育、组织人民防空演习。

    (六)配合有关部门参与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灾工作。

    (七)训练人民防空干部和技术人员,组织人民防空科学研究。

    (八)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财产。

    (九)战时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承办市政府、市警备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东民主大街519号

  联系电话: 89132112      

    办公时间: 9:00—12:00 13:30—17:30(节假日除外)春夏季

       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秋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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