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长春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长安委办字〔2021〕92号)和《省人防办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人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吉防办明电〔2021〕21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目标,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通过教育培训、隐患自查、问题整改、案例警示、知识普及等有声势、有实效的活动,增强行业安全意识,提升人防系统职工安全素质,确保全市人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安排
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人防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活动。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至各地人防部门及人防工程经营管理单位,广泛动员部署有关活动。组织信保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在办公楼显著位置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条幅,协调秘书处在机关一楼大厅大屏幕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印发安全生产宣传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常识,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集中开展专题教育学习活动。市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6月份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切实将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各地人防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讲座。6月底前市办组织全市人防系统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会议,力争覆盖率达60%。人防商场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活动1次,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率达100%。
(四)组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人防商场按照2021年应急演练计划组织本经营区域地下人防经营场所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规范预案启用、执行程序,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五)开展安全自查自纠活动。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各单位组织开展岗位自查和自纠活动,通过自查,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进一步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各地人防办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市办和地方安委办的工作方案要求,并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部署开展生动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加强策划,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落实“五化”工作结合起来,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的主题,积极开展特色系列宣传活动,凝聚安全生产宣传合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宣教活动,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省办将向各地分发有关消防安全电教片,供播放宣传。
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