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一汽集团人防办,沈阳铁路局长春办事处武装部,办属企、事业单位:
2007 年,我市人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警备区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军事斗争人防应急准备为牵引,按照国家、沈阳军区、省人防办确定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战时防空,平时防灾职能需要,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应急能力建设取得新进展,工程建设有了新的突破,维护管理与开发利用工作成效显著,依法建设与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通信警报建设稳步发展,人防宣传教育扎实推进,财务管理严格规范,人防队伍自身建设得到加强。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 2007 全市人民防空建设任务。根据目标管理的要求和检查验收情况,经研究对以下目标管理达标单位予以通报表彰(排名不分先后):
朝阳区人防办;
南关区人防办;
宽城区人防办;
二道区人防办;
绿园区人防办;
双阳区人防办;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防办;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防办;
净月经济开发区人防办;
一汽集团人防办;
农安县人防办;
德惠市人防办;
九台市人防办;
榆树市人防办
春华批发商城;
人防商场;
人防工程建设维修处;
人防通信站;
机关服务中心;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中心。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根据沈阳军区及吉林省人防办文件精神,为在人民防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兑现目标管理奖。个人奖励金额按贡献大小区分档次,控制在 3000~5000 元幅度内予以奖励。所需资金在各单位平战结合收入提取的奖励基金中解决。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奋发进取,为加快推进全市人民防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 OO 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