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市 2007 年人民防空工作目标管理达标单位的通报

时间: 2012-07-17 13: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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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开发区、一汽集团人防办,沈阳铁路局长春办事处武装部,办属企、事业单位: 

  2007 年,我市人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警备区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军事斗争人防应急准备为牵引,按照国家、沈阳军区、省人防办确定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战时防空,平时防灾职能需要,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应急能力建设取得新进展,工程建设有了新的突破,维护管理与开发利用工作成效显著,依法建设与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通信警报建设稳步发展,人防宣传教育扎实推进,财务管理严格规范,人防队伍自身建设得到加强。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 2007 全市人民防空建设任务。根据目标管理的要求和检查验收情况,经研究对以下目标管理达标单位予以通报表彰(排名不分先后): 

  朝阳区人防办; 

  南关区人防办; 

  宽城区人防办; 

  二道区人防办; 

  绿园区人防办; 

  双阳区人防办;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防办;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防办; 

  净月经济开发区人防办; 

  一汽集团人防办; 

  农安县人防办; 

  德惠市人防办; 

  九台市人防办; 

  榆树市人防办 

  春华批发商城; 

  人防商场; 

  人防工程建设维修处; 

  人防通信站; 

  机关服务中心;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中心。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根据沈阳军区及吉林省人防办文件精神,为在人民防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兑现目标管理奖。个人奖励金额按贡献大小区分档次,控制在 3000~5000 元幅度内予以奖励。所需资金在各单位平战结合收入提取的奖励基金中解决。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奋发进取,为加快推进全市人民防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 OO 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