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18]118号)制定本方案。
一、关于职责调整
加强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业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等职责。
二、关于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调整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处级领导职数12名,其中:正职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职4名。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18]118号)制定本方案。
一、关于职责调整
加强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业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等职责。
二、关于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调整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处级领导职数12名,其中:正职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职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