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 2020-05-21 14:47 来源: 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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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防办字〔202020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市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进一步提高确权工作效率,全面加强对涉及人防确权项目的档案梳理、现场核查、确权认定、执法处罚等工作,经办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长春市未登记房屋确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安排,在市人防办党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推进确权工作中,领导小组严格贯彻执行“罚办分离”原则,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违法的建设单位及其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依法依规追缴起诉,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市场公平,保障和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依据

  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规定》、《吉林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程序》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展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

  三、机构设置

      (一)组长:黄德军(党组书记、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长春市人防办未登记房屋确权全面工作。

      (二)副组长:杨润涛(党组成员、副主任)

  韩利军(法规宣传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工作职责:协助组长开展工作。杨润涛具体负责项目梳理核查组,指导档案梳理、现场检查、确权认定、台账建立等工作;韩利军具体负责人防行政执法队,指导执法处罚等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2个专项部门:

  1、项目梳理核查组

  负责人:杨润涛(党组成员、副主任)

   长:刘宇辉(开发管理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

   员:金明珠(工程管理处四级主任科员)

  葛天宇(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助理工程师)

  工作职责:负责对确权项目审批情况梳理;负责对确权项目现场建设情况检查并出具意见;负责出具确权征询回复意见;负责出具确权认定意见;负责前期约谈建设单位;负责审批档案整理并移交行政执法队;负责提供历年审批政策、收费标准及依据;负责建立确权项目征询意见台账、现场检查台账、确权认定台账并归档。

  2、人防行政执法队

  负责人:韩利军(法规宣传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一组组长:韩利军 组员: 王焕洋、苗淑超、张 

  二组组长:刘海燕 组员: 周继峰、张 

  三组组长:夏  组员: 于 游、鲍 

  四组组长:李云飞 组员: 李 铮、付 

  五组组长:崔向斌 组员: 孙 鹏、于彦军

  六组组长:陈英义 组员: 任铁军、刘明达

  工作职责:负责对确权项目违反人防结建相关法律法规行为予以认定;负责对违法项目追缴标准、金额的核定;负责对违法项目立案直至起诉、应诉;负责对违法项目申请强制执行。负责执法处罚案件卷宗整理、归档。

  四、有关要求

  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在办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专项部门间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组工作人员要在确权工作中做到依法依规、保证时效、恪尽职守。同时要统筹兼顾执法工作与本职工作,既要确保完成确权领导小组分配的工作任务,又要做好本职工作,做到双促进、双提升。

 

                          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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