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办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经办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一、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黄德军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杨润涛 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昱钧 一级调研员
成 员:韩利军 法规宣传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马冬颖 秘书处处长
刘海燕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金辉 计划财务处处长
宋丽娟 指挥动员处处长(兼化救中心负责人)
曹 威 工程管理处处长
刘宇辉 开发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陈锦斌 通信处三级调研员(主持工作)
徐力兴 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主任
张桂娟 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夏 伟 工程建设维护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李 宇 人防商场管理处处长
主要职责: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规和政策,执行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审批资产的购置、转移、调拨、处置,制定和完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协调解决涉及固定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杨润涛(兼任)
副主任:王金辉(兼任)
成 员:张爱华、李琳琳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管理,组织开展系统培训、操作等工作;
(三)监管固定资产验收登记、核算入账、领用移交、维修保管、清查盘点、出租出借、回收处置等工作;
(四)统计汇总上报数据。
三、落实资产管理员制度。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指定1名有责任心的人员作为兼职“资产管理员”,并相对固定,负责本处室、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日常变动登记录入及资产管理工作,确保资产使用登记情况与事实相符。 “资产管理员”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各种原因离职离岗的,要及时重新指定人员,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建立离任继任资产移交制。各处室及各单位人员调动或离职离岗时,必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确保离任者人走账清,继任者接手资产清楚明白,发生丢失、损毁的应照价赔偿。
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