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春城市开发集团综合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长春春华公共设施有限公司协商确定,长春站前地下商业面积将于近期投入使用,根据安置方案,拟进行春华商城原业户安置信息采集工作。请有意向继续经营的原业户,持有效证件,自公告发布日起七日内,到春华商城办公室(站前中韩大厦706室)登记,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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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城市开发集团综合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