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单位新建配电工程监理单位招标意向进行公开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某单位新建配电工程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完成所有工程项目。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质。
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本次采购适用于财库〔2019〕39号文件;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具有良好的业绩,诚实守信。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11月19日下午17时截止。
四、其他事宜
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相关单位应于11月19日前到长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建设案例等材料,进行现场登记审核,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2.公告截止日后不再接受登记。
3.市国动办将根据企业报名登记情况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争性磋商,项目具体情况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明达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东民主大街519号(东民主大街与建政路交汇西行50米)
联系方式: 0431-89132195
长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