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监理单位参与意向征集公告

时间: 2025-09-28 08:30 来源: 长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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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进行某项目监理参与意向征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无在建工程;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资格,须无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副总监理工程师)。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规[2025]3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并提供2025年0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拟派出的项目组成监理人员须无在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应无在建工程。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曾经任职,如已完成岗位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如须项目所在地行管部门同意的,须附相关审批手续)。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1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1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提供能证明其具备承担相应招标项目的资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总监理工程师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自有人员。

  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7.信用评价为D级的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5928900分至202593016时00分(北京时间),将以下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发送至邮箱ccdggcglb@163.com或到长发金融创新中心2206室现场递交纸质报名资料,并提供联系人及电话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

  (4)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0431-88609773


初审:李云飞    复审:孙志宇    终审:曹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