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建办〔2023〕48号)要求,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现印发长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主要事项受理审查标准。
附件:长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主要事项受理审查标准
长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11月20日
初审:李云飞 复审:孙志宇 终审:曹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