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建”工程维护管理现状与对策

时间: 2020-12-10 13:51 来源: 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字体: 打印

    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结建工程”)是人防工程的主体。为了提高结建工程维护管理水平,使之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今年以来,省人防办组织对全省各市和部分县(市)结建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进行了调查摸底,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了改进措施。  

  一、当前结建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结建工程维护管理的责任不明确。《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已经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但长期以来建设单位都没有很好地履行维护管理责任,造成人防工程年久失修,防护设备锈蚀严重,防化设备失效,配套设备损坏等问题。由于人防主管部门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监督不够,加之缺乏有效处罚手段,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越来越差。  

  (二)人防部门管理责任严重缺失。有的市人防部门认为人员少,管不过来。有的感到人防产权没有明确,不想主动管。造成了重建轻管,失之于管,随着时间的推移,续建工程数量增加,越往后越管不起来,所以一直没有管好管到位。防空地下室建好后没有及时验收和移交,移交后的资料缺失,甚至工程资料、图纸和清单丢失损坏。  

  (三)开发商不履行维护管理责任。《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确定了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归投资者所有,开发商据此认定自己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就出售或变相出售结建的防空地下室,只强调权益,不履行维护管理义务,出售和变相出售防空地下室后即注销项目公司,有的开发商因经营不善而倒闭,甚至已经找不到了。  

  (四)维护管理的能力水平不够。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技术保障工作,需要由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公司来做。首先是物业公司不具备维护管理的资质和技术。前期物业都是开发商自己的,后期物业是业主委员会聘请的,且存在更换频繁等问题,有的物业费收取都困难,所以物业不管防护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其次是业主委员会也无法落实对防空地下室的维护管理责任,因为业主委员会是自治组织,多数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而且业主委员会内部矛盾重重,人员成份复杂,水平参差不齐,基本上都是代表各自利益,说不干就不干了,也不能承担维护管理责任。  

  (五)维护管理经费没有得到落实。建设单位因拥有所建人防工程的所有权,通过出售或变相出售人防车位获得收益后注销了项目公司,难以对其追责和追缴。另外由于县级以下很多防空地下室租不出去,车辆能停地面就不停地下,造成很多防空地下室闲置没有开发利用,暂时没有收益。有的地方房地产开发烂尾较多,造成防空地下室不能建成或迟迟不能验收,相关的维护管理经费达不到落实。  

  二、加强结建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一)强化各级人防部门的主体责任。做好防空地下室的维护管理工作是各级人防主管部门重要职责,要认真落实皖人防〔2017〕92号文件精神,按照时限,分类解决,倒查追溯,落实经费。同时要摸清底数,做好登记统计工作。人防工程的性质是国防工程,战时功能是防空地下室,平时开发利用主要是提供停车位,解决停车难等问题。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实际上就是人防与建设单位的关系,人防部门是主管责任,建设单位是维护管理责任。  

  (二)明确维护管理工作内容和标准。要根据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和《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发放《平时使用证》,做到竣工验收合格一个,发放登记使用一个,人防部门掌握情况,开发利用落实责任。同时制订维护管理养护标准,费用定额,质量检查和考核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防空地下室开发利用收益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相关制度,汇编成册,下发使用。  

  (三)创新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方式。一是条件成熟的市、县可以政府的名义出台文件,将防空地下室收归国有,由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二是将防空地下室统一交给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由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三是在规划出让条件中明确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归国家所有,结建后的防空地下室由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四是按照“谁建设,谁使用,谁受益,谁管理”的权益和义务,所有权人承担维护经费,由人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维护管理。五是借鉴电梯等特种专用设备维护保养的经验,走专业化维护管理的路子,就是以市、县为单位统一维护管理标准,公开招标,实行服务外包,由中标的防护设备公司承担维护管理,责任单位负责支出经费,谁所有谁出钱,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以上几种模式各级人防主管部门都可以因地制宜,大胆试验,不管采取什么办法,目的是把防空地下室管住管好。  

  (四)落实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经费。一是倒查责任单位,追缴维护经费。不论是出售或是出租的,都要追缴补交维护经费。 

  (五)强化主体责任,人防兜底解决。追究不到责任单位的,由人防主管部门列入财政经费或使用易地建设费保障。  

  (六)建立维护管理队伍。培育认证一批防护设备维护保养公司,充分发挥现有人防防护设备企业作用,防护设备企业具有专业维护保养能力,应当积极参与防护设备专业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