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处处防空洞:法律规定公民必须有掩体

时间: 2019-12-30 10:12 来源: 《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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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瑞士,人们想到的是国富民殷、山清水秀。但这个富庶的中立小国还有鲜为人知的一面,历史上少有战争的瑞士拥有非常完备的地下民防掩体设施,规模和数量远超想像。

  瑞士民防建设投入巨大,设备齐全,系统严密,民防设施居世界前列。瑞士民防局统计数字显示,瑞士绝大部分房屋、学校、医院和其他公共建筑都建有地下掩体。人口750万的瑞士拥有30多万个防空洞、5000多所地下公共防空设施和拥有12万多张床位的500个地下医院,总计超过700万平方米的地下掩体可供860多万人同时使用,覆盖全国总人口的115%,瑞士堪称世界上人均防空洞数量和人均使用面积最多的国家。

  瑞士地下掩体主要分为私用和公共。前者通常建在居民住宅地下,上世纪60年代初颁布的《联邦民防法》要求新建房屋必须拥有地下室且符合一定的防空要求,以备在战时迅速转成防空洞;后者通常建在学校、商场、办公楼、医院等大型公共场所地下,平时作为停车场使用或用以保存资料与文物。此外,公共防空洞内还设有临时指挥部,战时成为协调与领导的重要场所;缺乏防空设施的老旧住宅住户可在附近公共防空设施内觅得藏身之地。

  记者参观过日内瓦普通居民的带院住宅。地上两层,一层是客厅和厨房,二层是卧室,从客厅顺楼梯而下则来到地下一层。地下室设施完善,摆放着音响设备和电视,孩子尽情娱乐时不会影响邻里,旁边的几个小房间分别是卫生间、储物间、电脑间以及取暖和煤气设备安放间。地下室在炎炎夏日还能起到“空调”作用,身处其中,凉气习习。

  瑞士联邦政府对地下掩体设施的通风、卫生间和水电配套设备有严格要求:遇紧急情况时能为公民提供足够的安全防护,能够抵御核、化学和常规武器的袭击。大型掩体内一般配有通风和空气滤清设备、“三防”门、消毒室、储水设备、食品仓储室、厕所、可当病房的单独房间、发电和通讯设备等。

  瑞士在国防立法上制定了多达十几部法律法规,如《联邦民防法》规定,瑞士每个公民必须拥有一平方米地下掩蔽工程,男性公民20岁至42岁服兵役、43岁至52岁改为从事民防工作且每年平均参加两周民防训练,女性公民自愿参加。法律还规定,没有修建民防设施的住宅,住户需向每个防空位置交付1500瑞士法郎(住宅内每3个房间要配有2个防空位置)。收取的款项将专款专用,补贴修建公共防空民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