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信箱

主题: 于亚鑫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绿园区吴中天玺小区业主,吴中天玺小区人防地下车位092号车位使用权归我所有,现我需要在该车位安装充电桩。请问:我是否可以在我所拥有使用权的人防车位安装充电桩?我安装充电桩的行为是否符合相关人防规定?希望贵单位给我答复,谢谢。
2024-06-25 16:50:23
长春市国动办回复:
    在使用者不破坏人防工程防护功能的前提下,我办对小区地下人防车位安装充电桩无限制性要求。

2024-06-26 14:18:22